一部希区考克的早期悬疑犯罪作品. 影片讲述了主角进入一栋待售的大宅, 在里面遇到了流浪汉本和一局 “死尸”, 後来又有寻找父亲的隔壁女子从房顶落下. 後来 “尸体” 消失了, 从门外进来两男一女. 又有一名叫谢德雷克的男人将钻石项链藏入厕所, 谢德雷克实际就是从房顶落下女子的父亲, 也就是那具 “尸体”, 他真名也不是谢德雷克而是假扮的. 影片后半段是主角和一众窃贼的火车追逐戏, 喝醉的本获得了钻石项链, “谢德雷克” 声称另一名窃贼是警察, 而未能赶上车的主角在火车後用公交车追击, 最后火车冲入大海, 在救上岸後, 那名窃贼声称自己是名叫巴顿的警察, 但主角这时才透露自己才是真正的警察巴顿, 最后一幕是本戴着钻石项链而结束. 全片看完感觉非常一般, 整个故事过于离奇, 人物繁杂而情节曲折, 故事本身也有瑕疵 (比如犯罪团伙中的那名女性怎么就突然叛变爱上了主角? 又或者本既然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却怎么又会拥有钻石项链?) 总之, 这个故事有点难以让人信服. 原来希区考克也拍过不是很好看的电影啊. 我觉得本片的唯一特色只在于摄影和剪辑, 尤其是本片的火车追击的剪辑部分, 火车前进和车内打斗的戏交替穿插, 非常好的烘托出了紧张的戏份, 能在 1930 年代就做到这种程度真的有点令人吃惊. 摄影上本片融汇了侦探和悬疑元素, 似乎是早期为 “黑色电影” 风格打下基础的作品. 然而, 虽然本片有着这些优点, 却仍然不足以弥补剧情和编剧上的硬伤, 只能算是勉强及格的一部作品吧~ ★★★★★★☆☆☆☆ from WordPress https://mosesmovieblog.wordpress.com/2025/04/07/number-17-1932/
非常好看的一部电影, 对美国宪政制度和新闻自由反映的很到位. 关於记者在第一修正案新闻自由与国家安全中到底应该站在哪一边, 各人都会有不同的看法, 而这部电影可以说就是一个很好的反思. 片中女主角的坚持让人印象深刻, 律师在最高法院的发言更是经典, 强烈宣扬了本片的主旨.



一旦政府的权力深入社会每个角落, 它们是不会主动退出的, 再若三权之中的司法和立法也不能对公民自由进行特殊的保护, 政府就可以肆无忌惮的犯罪了. 这也是美国宪法修正案立案的目的: 公民就是应该无时无刻的检视政府的行为, 防止政府无限扩大权力, 时刻小心政府. 美国宪法中这种对政府彻底的不信任和怀疑的精神的保护, 正是美国宪政先进的根本.
这部电影主要说的是新闻自由, 是三权之外的另一权, 记者是无冕之王. 可是当行使新闻自由的时候伤害到国家安全该怎么办. 历史上, 美国最高法院曾以极微弱的 1 票多数倒向了国家安全, 按照海洋法惯例, 以後除非最高法院推翻以前的判决, 目前来说还是国家安全的名义超越了宪法的实际条文. 也是在当今反恐战争的背景下很难改变的现实. 这恐怕是开国先贤们所不愿看到的吧~~
PS: 很多人对结尾不满, 说如果法官知道是小女孩说出的就不会追究叛国责任了, 这完全是对美国法律无知的想当然, 以中国思维思考美国事物的结果. 实际上在美国是法治社会, 不会因为中国观众认为小女孩的话是童言无忌就对小女孩网开一面. 除非最高法院免了她的责, 否则小女孩完全也可以定为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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